2022.01.04 / 公司簡介

關於核心價值觀

關於核心價值觀

創立公司到現在,有個原則是我始終都認為非常重要的,那就是「經常處於『合理』的狀態」,若非如此,事後往往會對自己在非理性狀態下所做出的判斷感到後悔。那麼「合理的狀態」所指為何呢?

馬克思.韋伯將行動分為下述四個類別:

類別一: 目的合理的行為

目的合理的行為是指「為達某種明確目的所做出的行為」。意即為了達成某種目的,對目的、手段、後果進行理性的權衡,並據此選擇最合適的作法。理論上,該類行為的做法與目的往往具有明確的因果關係。

類別二: 價值合理的行為

價值合理的行為指的是「基於某種價值觀而來的行為」。即行為出於自身所效忠的價值觀,如倫理面、美學面或是宗教面等價值。重視的是行為本身是否能符合、代表其價值,而非優先考慮其行為結果。

類別三:傳統的行為

傳統的行為是指「基於『因為一直以來都是這樣』的想法所衍生的行為」。此類行為多在於因循舊例、習慣或傳統,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日常行為多屬此類。

類別四:感受的行為

感受的行為是指「受到情緒牽動而產生行動」,依一時的情緒或感性作為行動的依憑與判斷。

以上四種類型,前兩者屬「合理行為」、後兩者則是「非合理行為」。而排除非合理的行動也可視為一種合理行為。

關於「非合理行為」的說明

以類型三的傳統行為檢測企業的話,就會發生這種常見的說法「因為之前的同事就是這樣做的啊」,較為傳統守舊的業界的說法則會是「我們一直以來就是這樣做的」。這類的行為即符合上述非合理行為。

我們公司為中小企業,屬網際網路相關產業,而其中的雲端服務更屬變化激烈的領域,我們若是遵循傳統行為取向,很快就會被這個業界所淘汰。因此,當發現內部有這樣的行為徵兆時,就會極力排除、避免。「我以前在神○電腦的時候都…」如果若有員工說著類似的話,就是危險信號。

類型四的感受行為像是「因為被招待過」或「因為認識很久了」等,受到人際關係所束縛;或像是「就是覺得不想做啊」等情況就屬於感受的行為。基本上,每位員工個人的人際關係與情緒都大不相同,因此員工(包括老闆在內)基於感性上的因素去做決定這件事情是絕對禁止的。

不過,有一件事是例外,也就是招募時的採用面試。如果說以後需要跟面試者每天一起工作的面試官說出「總覺得不喜歡」、「合不來」的想法,那麼我們將不會採用該面試者;相反來說,如果面試官說出「非常喜歡」這樣的意見,因此而採用的案例也是有的。

接下來是關於「合理行為」的說明

類型一的「目的合理行為」是指「為達某種目的所做出的合理行為」。極端而言,為了達成目的而不擇手段也可說是目的合理的行為,如中國共產黨及現任的美國總統(即2018年在位的川普)。

類型二的「價值合理行為」指的是「基於某種價值觀而來的合理行為」。以極端的情況來舉例的話,ISIS即屬此類。

承上所述,由於我們公司不以追求擴大規模或是上市為目的,也沒有「想要改變世界」這樣宏遠的價值取向。因此並不會特別傾向目的合理或價值合理任一方,而是在兩種合理行為間保持合理的平衡來經營公司,便是我們的行動方針。

除了上述的合理行為,我們也十分重視兼具目的合理與價值合理的「毛利最大化」原則,若想了解請參考該文。